今天给各位分享园艺植物加工政策文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园艺植物生产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增值税低税率农产品具体包括哪些?
1、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一)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
2、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3、增值税实行低税率的货物有: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动物毛绒及其他动物组织包括蚕茧、天然蜂蜜、动物树脂及其他动物组织。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此外,还包括粮食和食用植物油的征税范围。粮食包括稻谷、大米、大豆、小麦、杂粮、鲜山芋、山芋干、山芋粉,以及经过加工的各种花式面粉。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征收增值税。
5、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1)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6、具体范围是指符合《食用盐》(GB5461-2000)和《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21-2003)两项标准的食用盐。(详见财税【2008】171号文件)财税【2009】9号规定,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1)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出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对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具体来说,对于水果蔬菜类产品,还可以免除增值税。企业可以查阅《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今年新出台的蔬菜流通环节免增值税政策,以了解具体详情。
3、林木的培育和种植: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牲畜、家禽的饲养: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林产品的采集: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4、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时_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一般纳税人销售的非自产农产品时_可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句话,从事农业生产销售的行为都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6、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一般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比如增值税方面的,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鲜活肉蛋产品。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农产品企业在税务上有哪些优惠政策
1、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优惠内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及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2、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企业可以完全免征企业所得税。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中药材的种植: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3、一,优惠政策如下:1,企业所得税中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2,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等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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